
【伊犁酒店离谱收费150元,结局大快人心】离谱不?重庆游客自驾新疆,俩女同伴睡自己车里,退房时酒店竟要收150块“车上过夜费”!这事发生在新疆伊犁。重庆的王先生带着两位女同伴自驾去旅游,7月27号深夜11点多才赶到伊宁市的一家酒店。大老远开车过去,人困马乏,结果前台说就剩一间大床房了,300块。
三个人,一间房,怎么住?仨人一合计,王先生住店,俩女士在车上凑合一晚。吃完饭已经凌晨1点了,周边酒店民宿全满,确实没地方去了。俩女士就在自家车里蜷了一宿。
第二天,酒店一个管理人员把王先生一行介绍到亲戚家开的酒店去住。结果那边房间还是不够,又有一个女士没地方住,继续在车里过了一夜。前后两晚,车上总共“住”了3个人次。
7月29号退房结账,王先生一看账单,直接懵了。房费之外,酒店多收了一笔“车上过夜费”,每人每晚50块,两晚三个人,一共150。
王先生当时就火了:车是我的,油是我加的,停车费我也没少交,我朋友在自己车里睡一觉,跟酒店有啥关系?这钱收的什么道理?
更气人的是,王先生让酒店开正规发票,酒店还不给开。王先生直接报警。警察来了之后协调,酒店这才勉强把发票开了,但发票项目上明晃晃写着“车上住宿费”五个大字。
王先生50多岁了,说活了大半辈子头一回遇到这种事。直接打了12315投诉。
记者后来去核实,酒店工作人员先说出于是安全考虑,酒店不允许客人在车里过夜。记者追问收费的事,工作人员又说不知情,说是临时看管人负责的。
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了投诉后直接介入,明确说这笔收费不合理。工作人员说,哪怕只有一个人入住,同行的旅客也应该得到尊重和帮助。
最后酒店负责人出来道歉了。说酒店开业不到一年,经验不足,那几天她外出,交给临时人员打理。钱全退了,还额外赔了1000块精神损失。
这事说完了,回到开头那个问题:离谱不?
太离谱了。王先生付了房费,车是自己的,油是自己的,停车费也交了。俩女士没进酒店房间,没用酒店的床、被子、马桶、空调,没喝酒店一口水,就是在自己车里蜷了两宿。酒店凭什么收钱?
有人说酒店的逻辑可能是:你住我的店,车停我地盘上,车里有人,就等于多占了“人头资源”。这逻辑要是能成立,以后住酒店,在停车场开着天窗看一宿星星,是不是也得交观景费?
再说酒店一开始不给开发票这事。做生意的,收费就得有依据,有依据就得有发票。不给开发票,本身就说明这笔钱收得心虚。
再说那个“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车内过夜”的说法。既然不允许,当时看到有人在车里过夜为什么不提醒?退房的时候倒想起来收费了?这叫什么?这叫选择性执法——你睡的时候我不说,你要走的时候我收钱。
市场监管部门定性很准:收费不合理。《价格法》写得清楚,所有收费项目必须明码标价,不能收没标明的费用。
酒店从来没公示过什么“车上过夜费”,事先也没跟客人说,退房的时候突然冒出来,这就是典型的违规收费。
旅游旺季,游客扎堆,酒店不愁客。有些商家在这种时候就容易产生一种错觉——我不是在服务你,我是在“赏”你一张床睡。你既然求到我头上,那我顺便收点“边界模糊费”,你还能不交咋的?
但他们忘了,游客可能记不住你的酒店名,但一定记得住这次憋屈。现在社交媒体这么发达,这事一传开,这家酒店的口碑怕是要在自驾圈里“出名”好一阵子。
好在最后钱退了,还赔了1000块。但这事给所有出门旅游的人提了个醒——再急再累,结账的时候也得看仔细了。不该花的钱,一分都不能多掏。
也提醒那些想动歪心思的商家——规矩做生意才能长久。靠临时加码、乱收费赚钱云南配资,早晚把招牌砸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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